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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直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04年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办学百余年来,先后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包括黄克诚、恽代英、江华、张平化、蒋先云、秦光荣等在内的一大批杰出人才。学院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在校学生19185人。共有17个系(院),4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有1个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9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普通高校特色专业,2个专业被评为湖南省十二五专业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省级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2门省级精品课程。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文件精神及我院事业发展规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院党委成立公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公开招聘工作事宜,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其第一学历是与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全日制本科。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和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要求及待遇(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6日—2013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人事处报名(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hynursc@ 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系部。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和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所应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刘老师 王老师)
招聘邮箱: hynursc@ 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ynu.cn
附件:
2、2013年衡阳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待遇.doc(同下表)
2013年衡阳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对象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备注 |
学科带头人 | 20万元 | 15万元 |
1.按学院租房规定提供过渡性套房供学科带头人、教授和博士租住。 2.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等特殊情况待遇可另议。 3.引进的教授、博士,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特殊津贴。 4.安家费为税前收入,分三次领取。 |
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出站博士后 | 15万元 | 文科类(含音、体、美)6万元 理工科类10万元 | |
博士 | 12万元 |
衡阳师范学院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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