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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23名。
单位名称 |
计划 |
单位名称 |
计划 |
岳阳市局系统 |
20 |
娄底市局系统 |
13 |
长沙市局系统 |
22 |
邵阳市局系统 |
18 |
湘潭市局系统 |
11 |
湘西州局系统 |
18 |
株洲市局系统 |
29 |
张家界市局系统 |
17 |
衡阳市局系统 |
58 |
怀化市局系统 |
15 |
郴州市局系统 |
26 |
永州市局系统 |
31 |
常德市局系统 |
35 |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
6 |
益阳市局系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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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招聘计划与职位》。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考计划与职位等有关情况,请查询: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
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
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网(http://www.hntobacco.gov.cn)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8日至199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规定执行。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未明确工作性质的,则需具备与职位所提出的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公务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减免费用办理时间为3月25日9:00至17:00。考务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为:湖南人才大楼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岗位,经省烟草专卖局提出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重要提示
为防止不法机构窃取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时,不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3月18日至23日12时)、缴费(3月18日至24日17时)、职位计划调整(3月26日至27日)、笔试成绩公布(5月4日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4日至10日左右)等时间节点的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联系,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3、地点。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考职位的“其他应聘条件”中,对资质资格有要求的,须携带对应的各类证书原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原单位加盖公章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注明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三)专业考试
部分职位实行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的对象为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专业考试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面试前后。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专业考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在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考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单位和职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考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82219372
(二)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省烟草专卖局人事劳资处0731-85799352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0731—85063797、84718383
(四)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2688018
九、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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