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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招考公告
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宁县保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新宁县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从事协警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6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报名条件等详见附件一《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历史清白,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2、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其父母或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A、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C、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侦查的;
D、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的;
E、有纹身的;
F、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G、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报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崀山》报、新宁县人民政府网、中国崀山网、新宁电视台和全县各乡镇政府门口等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 7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新宁县保安公司
联系电话:4823656 13973902278(陈先生) 13873972126(苏女士)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报名表》一式二份(自行从新宁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至现场进行报名。报名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免冠同版照片。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电脑操作,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笔试成绩的合成: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电脑操作×5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能测试和体检
(1)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5的比例(计算时出现0.5人的按1人计算)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2)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一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以一次为限,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等因素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同一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及县保安公司门口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费用自理。培训合格后,县保安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的协警在其所报考职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五、协警待遇
协警的“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协警工资待遇(含“四险”个人缴纳部分、保安公司管理费)人平1500元/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其他
本次招聘政策由新宁县公安协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宁县保安公司
2014年7月21日
附件一: 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招聘职位表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计划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户籍要求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
||||||
01 |
协警一 |
1 |
35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但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
男 |
驾照B1以上,驾龄三年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
||||||
02 |
协警二 |
25 |
35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但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
男 |
退伍军人,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
||||||
03 |
协警三 |
5 |
30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但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
女 |
身高1.5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
||||||
04 |
协警四 |
29 |
35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但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
男 |
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
||||||
05 |
森林公安局协警 |
6 |
35周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本人户籍在新宁,或本人户籍不在新宁,但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宁的 |
男 |
身高1.6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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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新宁县2014年公安协警招聘岗位设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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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需招聘协警人数 |
职位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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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一 |
协警二 |
协警三 |
协警四 |
协警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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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1 |
|
|
1 |
|
|
||||||||
新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
1 |
|
1 |
|
|
|
||||||||
新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2 |
|
1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
4 |
|
3(公安局门卫) |
1 |
|
|
||||||||
新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
2 |
|
|
|
2 |
|
||||||||
新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
1 |
|
|
1 |
|
|
||||||||
新宁县看守所 |
3 |
1 |
1 |
|
1 |
|
||||||||
新宁县拘留所 |
2 |
|
1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 |
19 |
|
13(含观瀑社区协警1名) |
春风社区协警1名 |
5(含春风社区、凝秀社区协警各1名) |
|
||||||||
新宁县公安局崀山派出所 |
2 |
|
1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万塘派出所 |
2 |
|
|
|
2 |
|
||||||||
新宁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 |
2 |
|
1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清江桥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 |
4 |
|
1 |
|
3 |
|
||||||||
新宁县公安局巡田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 |
2 |
|
1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靖位派出所 |
2 |
|
|
1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马头桥派出所 |
1 |
|
1 |
|
|
|
||||||||
新宁县公安局安山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水庙派出所 |
1 |
|
|
|
1 |
|
||||||||
新宁县公安局麻林派出所 |
2 |
|
|
|
2 |
|
||||||||
新宁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 |
1 |
|
|
|
1 |
|
||||||||
森林公安局水庙派出所 |
1 |
|
|
|
|
1 |
||||||||
森林公安局崀山派出所 |
1 |
|
|
|
|
1 |
||||||||
森林公安局金石派出所 |
1 |
|
|
|
|
1 |
||||||||
森林公安局黄龙派出所 |
1 |
|
|
|
|
1 |
||||||||
森林公安局回龙寺派出所 |
1 |
|
|
|
|
1 |
||||||||
森林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 |
1 |
|
|
|
|
1 |
||||||||
合计 |
66 |
1 |
25 |
5 |
29 |
6 |
||||||||
附件三 新宁县2014年招聘公安协警人员报名表
所报岗位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出 生 日 期 |
|
贴照片处 |
|||
政治 面貌 |
|
民族 |
|
||||||
学历 |
|
籍贯 |
|
||||||
毕业 院校 |
|
||||||||
所学 专业 |
|
贴照片处 |
|||||||
家庭 住址 |
|
||||||||
通信 地址 |
|
||||||||
联系 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身份证号 |
|
||||||||
婚姻状况 |
|
电子邮箱 |
|
||||||
个 人 简 历 |
所在单位 |
起止时间 |
从事工作 |
证明人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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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称谓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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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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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 审 查 |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真实,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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