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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简章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扩大选拔优秀人才范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6名。
三、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条件: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职及以上职务层次或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以放宽到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7月1日8:30至7月3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日8:30至7月4日12: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4日0:00至7月5日18:00。报名网站为望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wangcheng.gov.cn)。
报考人员登录望城公众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选调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 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每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面试、选调等资格, 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 笔试内容和时间。拟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招考计划数。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经济分 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理论写作6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6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公众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理论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对 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须在原件的复印件上由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 2013年12月31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进行两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的食宿,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按照火车硬卧费用的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4、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考 察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 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 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5、公示与调动。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名单在望城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报考人员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选调对象于2013年6月31日前在原单位已任职(或享受相关待遇)的,经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工作表现及单位职数情况,可以安排享受相关待遇。整个选调工作在8月中旬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 0731-88077761(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62911(望城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81200转2023。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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